基本定义

现行“创业扶持补贴”有两类,分别是:

1.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2.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对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申请条件/对象

1.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2.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

开始办理

线下办理
                               
  1. 1.申请人提交申请补贴材料;
  2.                            
  3. 2.受理部门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初审,复核;
  4.                            
  5. 3.港口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6.                            
  7. 4.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指定银行卡账号。
  8.                        

办理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路东侧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港口区就业服务中心大厅1号窗口。

电话:0770-2812886。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除周末、法定节假日外)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以供现场核验);

2.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证明[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3.创业者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或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查询服务

电话查询:0770-2812886

现场查询: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路东侧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港口区就业服务中心大厅1号窗口。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除周末、法定节假日外)

常见问题

1.补贴申请通过后能有多少钱?

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2.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创办者为广西户籍农民工;新创办的市场主体在广西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18个月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含),且申报奖补时仍在经营。

注意事项

1.申领“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注意: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这“3人”包含创业者本人。

2.从2023年起,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以及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原农民工创业奖补)在港口区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受理。原《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申请表》《广西农民工创业补贴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不再使用,改用的新申请表在港口区就业服务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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