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义

企业注销指将已经设立的企业在法定程序下进行登记注销,使其不再合法存在,并且解除与该企业相关的各种权益和义务。

申请对象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企业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无需重新公示。

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免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开始办理

线上线下结合办理:
(1)简易注销

第一步 先到税务局将税务注销,取得《清税证明》。

第二步 由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

①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②进入《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填写并相关信息、并把注销申请书里面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全体股东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然后将该承诺书照片上传此网站。

第三步 20天+2天的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到窗口提交如下材料:

①《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 委托书》;

②之前上传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书中须正确书写企业名称、全部投资人签字、盖号企业公章);

③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④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做实名验证。

(2)普通注销

第一步 先去税务局办理注销,拿到《清税证明》。

第二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点击“企业普通注销”,分别填写“公司解散事由”“清算组备案(全体股东)”“债权人公告”(公告时间为45个自然日,到期后及时到现场窗口办理下一步)(如果是被吊销的企业则到现场进行清算组备案,并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第三步 到窗口提交如下材料:

①股东会决议(主要表明自愿注销公司的意愿)。

②填写公司注销申请书。

③清算报告。清算报告落款签字应该由两组人员签字, 分别是:清算组成员签字和股东签字(即使清算组成员与股东是同样的几个人,也要分别签两次)。

④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执照号码为9145....开头的)。

若公司是被吊销的,还需要携带市场监管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见问题

(1)注销提示未查询到清算组备案怎么办?

答:如已办理,联系登记机关处理。

电话:0770-2880282/0770-2818986/0770-2717332。

(2)简易注销不显示公告,无法进行下一步怎么办?

答:如未办理,请先到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如已办理,联系登记机关处理。

(3)已签名,但是章程上不显示签名怎么办?

答:请重新生成签名材料重新签名。

注:企业印章需要在生成二维码后的100秒签名完。超过100秒,即使显示签名成功,实际上是不成功的。

注意事项

(1)办理清算组备案时,如果此时执照还是旧执照(即注册号还是4506....),则同时要做三证合一成新的营业执照(号码为9145....),不然税务局无法清税,即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个证件做合并、做一次变更登记,将经营范围变更成:仅用于办理清算注销事宜。

(2)强制清算总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此项不需要进行公示。

办理进度查询

电话查询:0770-2822199

现场查询: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大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楼港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10号窗口)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除周末、法定节假日外)

互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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