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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办事指南

2024-04-17 16:15     来源:港口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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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持有防城港市行政区域内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承诺件

三、审批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四十条自治区建立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高龄津贴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降低享受高龄津贴的年龄。

四、受理机构: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政局

五、决定机构: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持有防城港市行政区域内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八、申请材料目录

(一)《港口区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审批表》原件2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2

(三)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

(四)申请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2

九、基本流程:

1申请人到村委会(社区)申请

2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3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审批。

十、网上办理基本流程:申请人登录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认证申请人选择事项办理(网上表格填写,材料上传)窗口网上受理(预审)窗口原件现场核验材料窗口办结申请业主可自行到政务大厅领取审批文件,或委托邮政速递部门代为领取审批结果并邮寄至指定地址。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fcggk.zwfw.gxzf.gov.cn/

十一、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期限:30;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审批通过后,资金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0-2862265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地址: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48号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港口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十六、咨询途径

窗口联系电话:0770-2862659

十七、窗口权限:1、受理权2、协调处理权3、办理结果送达权

十八、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港口区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审批表.xl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