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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善高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金湾小学门口上下学时段设立单行道并对校门前流动摊贩加强监管的建议》(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港口区于6月28日印发《港口区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从2023年7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违法占道经营等市容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交由我局负责。下一步,根据工作职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到金海湾小学周边进行调研,在不影响交通安全、消防通道及行人出行的情况下,施划一批便民临时早餐点(疏导点)。
2.在占道经营频繁地段设立“严管区域禁止占道经营”告示牌,对流动摊贩进行警示提醒。
3.针对金湾小学门口上下学时段流动摊贩多的问题,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加强金湾小学周边巡查整治工作。
4.根据《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采取“三教而罚”的方式进行整治(对初次不服从管理的,口头规劝教育,责令立即改正,执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对重要证据进行拍照取证;再次不服从管理的,口头规劝教育,责令自行整改并写保证书,执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中,对重要证据进行拍照取证;第三次不服从管理的,暂扣或先行登记相关物品,立案处罚,执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对现场情况、暂扣或先行登记相关物品进行全面拍照录像记录)。
感谢您对港口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3年7月11日
联系人:罗绍俊
联系电话:13877012186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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