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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雪梅代表:
你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期,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就村级干部养老保险问题到我市其他兄弟县(市、区)开展了调研。近期,我局将联合区委组织部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组织部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达标提升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防组通字〔2020〕49号)、《关于做好农村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运用的通知》(桂组明电〔2019〕24号)精神,参照其他兄弟县(市、区)的待遇并结合我区实际,拟出调整港口区村级办公经费和村级干部职务补贴的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5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联系人姓名:兰 伟 联系电话:0770-286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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