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港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17日 |
标 题: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口区中小学2024-2025学年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港区政办发〔2024〕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驻港口区各有关单位:
《港口区中小学2024-2025学年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港口区中小学2024-2025学年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自治区、防城港市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确保 2024-202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现象不发生反弹,巩固控辍保学“动态清零”的工作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成立港口区“控辍保学”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港口区教育局,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陈莉同志担任,专班办公室主要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该专班不作为港口区议事机构调整,各项工作结束后,该专班自行撤销。现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陈粤灵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凌 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陈 莉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吴 勇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滴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链辉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树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 超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戚汝梅 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黄 荣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广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志远 共青团港口区委员会书记
刘爱玲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佟虹霓 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苏 武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谢庆烫 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何忠东 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廖锦煜 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韦雪雯 企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温 媚 光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阳 白沙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逸茏 渔洲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马 彪 沙潭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光杰 王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 莹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四、工作职责
(一)区教育局: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负责全区“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严防辍学。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二)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市公安局海港分局: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对学生殴打或侮辱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负责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不知去向的学龄儿童、少年进行信息调查核实。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区民政局: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少年的关爱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
(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将教育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巩固脱贫后教育帮扶考核标准。
(五)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本辖区的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排查,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入学情况。
(六)区司法局:负责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教育工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七)区财政局:负责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优先安排教育发展经费,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控辍保学工作所需经费。
(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行业和个人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严禁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定期不定期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突击检查,对录用16周岁及以下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九)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治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检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优化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大学校卫生工作督查力度,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宣传和防疫工作;对残疾失能的儿童少年进行医学鉴定。
(十一)区融媒体中心:开设“控辍保学”宣传专栏板块,采取跟踪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显著的镇(街道)、区直部门及学校,宣传“控辍保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曝光不遵守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
(十二)共青团港口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负责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加强家庭妇女教育指导,关注关爱少数民族女童教育,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结对帮扶工作。
(十三)各镇(街道):对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负责协调辖区内职能单位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抓好依法控辍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合力开展大劝返,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效。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共同做好劝返工作,确保2024-202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现象不发生反弹,确保无建档立卡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效。
1.开展大家访行动。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实际,在开学前对本地本校控辍保学重点工作对象进行排查集中开展大家访,相关部门干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干部、社区(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进村入户,了解家访对象实际情况和思想动态,宣传正确教育理念、控辍保学政策和教育资助政策,努力解决困境儿童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鼓励在校学生安心学习,有效劝导辍学学生按时返校复学。
2.开展大劝返行动。开学期间,学校要认真核查学生返校情况,确保人数与学籍系统数据一致、账实相符。全区各中小学开启控辍保学周报制度和预警制度,对无故离开校园1个星期的学生,启动预警,部门联动调查原因,做好疑似辍学备案及上报。对疑似辍学3个星期仍未返校的,需家访劝返3次以上,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专责部门。各镇(街道)、区教育局、学校、帮扶干部每月要进村入户,登记造册,建立辍学学生台账。
3.开学后定期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
各学校开学以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办法,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持续开展劝返复学工作,确保有厌学、辍学苗头的学生按时返校。未按时返校的,要立即落实劝返措施,加大行政督促劝返复学力度,综合运用感情、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坚决防止新增辍学现象。
(二)持续做好劝返学生、弱势群体学生的帮扶关爱工作。各学校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牢固树立这种育人观念,持续做好劝返学生、弱势群体学生的帮扶关爱工作。一要妥善做好安置管理。根据劝返复学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插班、单独编班、普职融合、个别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劝返学生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二要加强教育帮扶指导。各学校要加强返校复学学生、弱势群体学生的思想引导、教育矫正和帮扶指导,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管理方案,对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的学生,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教育、管理和转化,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对极度厌学学生,鼓励多参加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可以给予一定时期的弹性教学和管理,给学生留下调整适应的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落实学有困难帮扶制度,通过课后服务指导、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广“控辍保学”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1.实施时间。中小学春季开学前夕、中小学秋季开学前夕为集中宣传时间,其余时间为日常宣传时间。
2.主要形式。在“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中,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宣传力度。
(1)电视宣传。在新闻媒体开设“控辍保学”工作专栏,采用跟踪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加强舆论监督,曝光不遵守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
(2)网络宣传。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教育网站适时发布图文并茂的文章,扩大对外宣传影响力,收集掌握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的反映情况。
(3)社会宣传。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各学校要在公路沿线、镇(街道)、社区广场、车站、公园、校园周边等地点,通过标语、板墙报、宣传单、宣传栏、文化文艺活动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网、学校网站、黑板报、班队会、校园集会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从而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学校互动的良好局面,推进“控辍保学”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职,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 “双线目标”〔区-镇(街道)-村(社区)一条线;区教育局-学校-班级一条线〕责任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四包”责任制和三级联动防护网络,区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包户;区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学生。区教育局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和落实,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入学率达标,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强与区教育局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各镇(街道)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建立辍学学生台账,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并劝返辍学学生复学,经劝返仍不复学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组织相关单位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对去向不明学生,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各中小学校要掌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和思想状况,对未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做好登记工作;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重点在寒暑假期间、春节期间)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脱贫户学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辍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学生家长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二是要加强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三是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学生德育活动和各项兴趣活动,帮助留守儿童、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四是要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最大限度实现教育公平,严禁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或实验班与普通班);五是要杜绝乱收费行为,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教育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爱特殊群体,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各职能部门、学校要按照国家、自治区、防城港市、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掌握学生思想动向,防患于未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防止学生辍学。要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让学生乐于学习,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挖苦、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
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有条件的学校建立亲情聊天室,指派教师担任留守学生的亲情监护人,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在寄宿制中小学安排专人担任生活指导教师和心理辅导教师,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教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
(四)加强学籍管理,保证学生有序流动。按照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加强新生入学注册管理和学生流动管理,各中小学要明确专职学籍管理业务人员,负责学籍变动登记汇总工作。充分发挥学籍系统在控辍保学方面提供的支撑作用,加强学籍信息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开展失学辍学学生数据核查工作,逐一对学生在校信息进行核实和更新, 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查缺补漏,要在学籍系统中对遗漏的失学辍学学生进行相应登记,严禁空挂学籍或无学籍借读。原则上,开学后一周内未到校的学生要进行“离校”登记,两周内未到校的要进行“疑似辍学”登记,一个月内未到校的要进行“辍学”登记。
(五)加大义务教育执法力度,实行“依法控辍”。各镇(街道)也要成立对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依法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一是要对经劝说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二是要清理劳务市场,对招录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少年、儿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予以处罚;三是不定期对网吧等营业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顿。
(六)要抓好台账管理环节。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台账管理环节,另外,要把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建到村上,按照学校台账管理的做法,将本地控辍保学有关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个行政村,并按“一生一档”建立厌学学生劝返工作台账。建立村级台账不是简单的把学校统计的台账直接复制、拆分放到村委,而是要村委独立建立的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落实村干部、第一书记控辍保学工作中的排查、劝返、保学等工作责任,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村委这个“政府线”最基础单元,充分发挥村委对辍学学生家庭的控辍优势。学生复学、厌学情况,学校要第一个掌握,及时通报镇政府和村委,经“双线”核准调整后再往上报,确保区、镇(街道)、村(社区)、校控辍保学数据真实、一致。
(七)加大督查。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重要考核内容,相关部门要对各镇(街道)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镇(街道)给予表扬;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区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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