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港区财农〔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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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669万元,现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防财农〔2025〕9号),下达我区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9万元。
二、分配原则
现将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669万元下达给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请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根据区人民政府审批审核下达项目安排计划实施。
三、具体项目实施情况由业务主管部门另行公告公示
四、经费文文件
五、监督电话:2861563
2025年5月23日
(附件)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转发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港区财农(2025)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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