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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政局成文日期:2024年09月09日
标  题: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 问题的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港区民发〔2024〕20号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9日

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 问题的工作方案

2024-09-09 08:05     来源: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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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

求,为深入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系统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随意退保”“应保未保问题。现结合我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

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快、准、效、真、统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开门整治,着力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中人情保”“关系保随意退保”“应保未保等问题,突出重点,上下贯通,严肃查处骗取套取、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作风不实等违规违纪行为,力争10月底前全的城乡低保工作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确保应纳对象不漏户不漏人,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面上排查。20249月底,各镇(街道)要迅速组织各村(社区)对所辖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面上情况进行排查,重点聚焦疑似人情保”“关系保”“随意退保应保未保的特殊对象,逐一建立排查情况记录并汇总。重点排查对象:一是要对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排查,对近亲属备案制度中享受低保的备案人员,要逐一排查并造册登记;二是要对未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或者核对报告差异化情况未运用就审核认定的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和造册登记;三是要对未经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就退出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和造册登记;四是要结合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预警对象和信访案件等,对生活存在困难疑似符合低保政策应保未保人员进行排查和造册登记。区民政局对各镇(街)排查备案的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开展入户核查。

(二)严格依规清退。2024930日前,针对排查出来的疑似人情保”“关系保对象,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低保政策重新开展审核认定,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排查情况,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及时依规开展清退工作,按程序停发低保金。针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的,在充分研判涉及对象、金额、界限等已经明确的前提下,由审批机关取消其低保,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低保金,并建立清退工作档案,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城乡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

(三)坚持高效服务。2024930日前,对排查出来的因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原因造成的疑似符合低保政策却应保未保的情况,各镇(街道)要引导困难群众进行低保救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对于被随意退保的困难群众,要严格按照低保政策重新开展审核认定,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排查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及时审核审批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针对行动不便或收集材料有困难的申请对象,可组织服务小组上门开展面对面服务,推动基层积极开展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手续办理服务,切实提高为民办实事效率。

(四)健全防范机制。20241020日前,各镇(街道)一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梳理需要再巩固提升的措施,深化源头治理,认真查找制度机制建设不足和短板;二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按时完成救助申请的审核工作,杜绝超期审核现象发生,认真解决基层群众反映低保救助经办拖拉问题;充分利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落实好备案制度

、工作要求

(一)强化上下联动。镇(街道)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民政部门要做到每10天跟踪督办1次,推动整治任务抓到底抓到位,掌握民情民意。对已办结的群众诉求事项,有针对性回访”,面对面与群众交心,了解群众真实感受,以提高整改工作的时效和质量。

(二)强化开门搞整治各镇(街道)一要通过网站、公众号、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本系统在推动开门整治过程中的进展和成效;二要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严格规范值守,及时受理救助申请,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主动接受干部群众评价,广泛收集群众关注和反映问题,认真组织推动解决,凸显整治实效;三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做好信息公开,在办事服务窗口摆放相关宣传资料供群众取阅,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和工作满意度。

(三)强化线索移交。民政局要严肃查处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在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利用工作和职务便利骗取套取、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要注重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健全完善部门联动的社会救助问题线索查处机制。

(四)强化宣传交流。各镇(街道)要利用本地主流媒体,持续刊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宣传资料,向社会展示集中整治的成效亮点,以提高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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