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08日 |
标 题: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政局关于下拨港口区2024年特困供养人员管理经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港区民发〔2024〕2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
企沙镇人民政府、光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企沙敬老院、光坡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安全、稳定。现将2024年特困供养人员管理经费资金25000元下拨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财务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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